欢迎广大校友和社会各届人士向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捐赠,支持学院的学科建设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等。学院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相应的基金,专款专用。
捐赠基金项目
1.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基金;
2. 学科建设发展基金:支持学院双一流学科建设;
3. 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专项基金:支持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等,可冠名;
4. 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支持学院拔尖人才培养等,可冠名,如:生命科学学院XX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
5. 院庆活动专项基金:用于院庆纪念品、宣传物料、举办系列活动等;
6. 其他专项基金:支持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如:学院大楼空间改造、国际交流、创新创业、学生活动等,可冠名。
捐赠说明
1. 捐赠款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管理,生命科学学院对项目进行实施与管理,并定期向捐赠方汇报使用情况。
2. 免税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实行税前扣除。
捐赠流程及鸣谢
1. 有捐赠意向者与学院联络人联系,学院可提供社会捐赠与受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本、捐赠程序等咨询;
2. 双方协商制定捐赠协议;
3. 捐赠人与校基金会签署协议,颁发捐赠证书或捐赠铭牌;
4. 捐赠人按照协议汇入捐赠款项,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5. 校基金会为每项捐赠单独设帐,按项目独立核算,并接受审计;
6. 学院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及时向捐赠人提供项目执行情况及财务报告。
(如捐赠人同意,将在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上公布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捐赠金额和捐赠项目等;对一万元以上的捐赠,学院将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1-88206485
邮箱:zhangyi119@zju.edu.cn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生命科学学院1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