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中文网 时间:2020-05-29 阅读量:4997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0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切实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长:彭金荣         

副组长:余路阳   

 员:冯明光  杨卫军  严庆丰  邱英雄  郑绍建  周耐明      潘炳龙    

申诉联系人:李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6491,邮箱lilian@zju.edu.cn

二、招生计划

   根据《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三类:直接攻博(推免招生5年制)、硕博连读(硕博累计5年制),普通招考(4年制),招生比重大致分别为25%、50%和25%。

、复试考核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面试平台具体要求参照《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20〕17 号)执行。

1.组织形式:通过“浙大钉”面试平台进行综合面试。

1)考生用报名手机号注册安装钉钉,工作人员通过浙大钉组建面试小组;

2)面试专家和工作秘书集中面试,进行现场评分,考生远程连接面试;

3)考生10分钟左右PPT介绍(提前发面试小组秘书),之后评委提问及考生回答,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由招生单位记录复试全程;考生通过钉钉在线签署知情承诺书,不得对视频复试过程以任何形式录音录像;

5)保证网络、电话畅通,如遇掉线、长期不响应等异常情况进行电话确认后,视具体情况而定。

2.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其中包括考生PPT介绍本人科研工作(10分钟左右)和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英语水平、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

3.复试时间2020年6月9日(周)上午8:45开始。

4.复试名单

生科学院2020年博士普通招考进入复试名单.xls

  初审通过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未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英语成绩未达到初审要求的少民骨干专项考生可先参加复试,如拟录取,还需参加浙大组织的英语考试并通过方能录取。

5.报考专业与对应复试小组

报考专业与对应复试小组

第一复试小组

第二复试小组

第三复试小组

第四复试小组

第五复试小组

植物学

遗传学

细胞生物学

发育生物学

生态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三、录取方法

学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情况、初审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思想政治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审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工作日程

1.5月29日前: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方案;

2.6月8日上午8:30-12:00,考生在“钉钉”上在线报到、资格审查。考生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如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有效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

3)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现役军人提供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核时出示原件。同时,在6月5日前将所要求材料的扫描件制作为一个PDF上传到浙大钉招生系统。

3.6月9日:上午8:45开始综合面试

4.6月20日前:公布学院拟录取名单、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开始调档政审。

五、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710日前寄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紫金港校区)131-1室,邮编:310058,联系电话:0571-88206488。体检合格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

六、其他说明

1.复试结束后,将组织拟录取考生在线填写录取通知书收取详细地址,同时上传调档政审函扫描件供考生下载。调档政审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2.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科,联系电话:0571-88206488,电子邮箱:sinohui84@zju.edu.cn。

 

重要提醒:进入生科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请按照此方案参加复试,不再另发送复试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