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彭金荣
副 组 长:程磊
成 员:方盛国、冯明光、汤海�、严庆丰、周耐明、杨卫军、邵建忠、郑绍建、郑胜
秘 书:王勇
申诉联系人:汤海�(0571-88206489)
2、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复试结果和解释考生质疑,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和研究生德育导师组成。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还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原则上CET6≥460分,TOEFL总分8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5.5及以上)。
三、复试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复试形式:综合面试。
四、日程安排
1、
2、
3、
4、9月28日17:00前,推荐免试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网上支付、填报报考志愿。通过学院复试并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者与学院双方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等环节,最后结果以学院和考生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未完成待录取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
6、
五、其他
1、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3、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学院(系)双方确认“拟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4、每位当年有招生名额的硕士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免试硕士研究生,每位当年有招生名额的博导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免试直博生。
5、参加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证书同时有意向在我院攻读2017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
1)必须在
2)取得推免资格后,请在第一时间邮件告知(yongw99@zju.edu.cn)。邮件主题夏令营优秀营员推免资格获得。邮件内容:学生姓名、本科毕业院校、攻读类型、拟报考导师。
3)9月28日17:00前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四、4条规定完成相应的网上确认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的确认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6、咨询电话:0571-88206488
7、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