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来源: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中文网 时间:2019-04-22 阅读量:4106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录取工作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为保证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复试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受理申诉。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彭金荣

副组长:余路阳  孙棋

  员:邱英雄 冯明光 严庆丰 杨卫军 周耐明   郑绍建 程磊 潘炳龙 陈才勇

申诉联系人:陈晖        

申诉联系电话: 0571-88206491Emailsinohui84@zju.edu.cn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学院成立相应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至少有5名具有博士招生资格导师组成,其中有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或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或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秘书1名。

三、复试要求

初审通过且士招生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初审通过英语免考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

四、复试名单

请见附件。

五、复试形式

1、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其中包括考生PPT介绍本人科研工作(10分钟)和面试。

2、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专业知识、科研创新意识、人文素质等。

六、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 4 30日(周二)上午845开始。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生命科学学院大楼一楼

七、录取条件

1.按初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工作日程

422日:公布复试方案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22-29日:考生体检(详见校研究生院、校医院网上通知),复试前完成体检;

429日:下午1:30-4:30,考生资格审查,地点生科院一楼研究生科,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430日:学院组织复试;

52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并开始调档政审;

6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资格审查

1.准考证(盖“体检已做”章)、有效居民身份证;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下载附件);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特别提醒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前请务必参加体检。

3.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英语成绩单原件并提交成绩单复印件(参加英语考试的考生除外)。

4.复试结束后(430日),拟录取考生到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科133-2室(团委)核实调档信息。

5.放弃复试的考生请邮件告知。yongw99@zju.edu.cn,截止时间为20194231600

6.所有录取考生都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7.咨询电话:0571-88206488

复试通知以此为准,不再另寄书面通知!未尽事宜,请多关注学院网上通知。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9422